【网络强国这十年】当电表连上大数据,让“双碳”目标更近一步******
【网络强国这十年——行业观点篇】
如今,碳中和已在全球范围内达成共识。要实现碳中和,需要在各行业进行深度脱碳。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电力行业也在积极革新,推动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助推电力行业“双碳”目标的实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近年来,志翔科技围绕能源大数据生态,孵化了系列能源大数据产品,在电力企业得到广泛应用,有力支撑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近日,志翔科技总裁蒋天仪做客光明网“网络强国这十年”专栏,畅谈大数据如何助推电力行业智能化升级,支撑行业碳计量的精准化,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奠定基础条件。
传统电网的电力数据来源分散、结构多样、质量参差不齐;基于这样的数据很难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服务。万物互联时代,数据采集的手段和数据的质量都有了飞跃。充分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分析并指导业务,是保障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和消纳的基本条件之一。蒋天仪认为“精细化”的数据运营管理和计量是关键。
在目前电力行业有一个“三可”的说法(可观:客观采集获取用电数据、可测:精准监测和测量、可控:在可观可测的基础上按需控制),蒋天仪认为,其实在三可的基础上,还可增加“可调”。他介绍,通过大数据分析,目前已经基本达到“可观可测”,这也是“可控”的前提条件。那么,如何让调控更加科学有效?就需要更加精细化的调节调度,即“可调”。
为此,志翔科技研发了非介入式负荷分析产品。通过在新一代智能物联网表上安装边缘计算模块,利用电力指纹技术可以提供精准的用电设备负荷、能耗、使用状况等信息的侦知和分析。电力公司利用非介入式负荷分析产品,可以更精准辨识户内负荷,输出相应用电设备的能耗详单,为用电高峰期制定错峰用电方案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过去,我们通过电表只是知道这一户用了多少电,不清楚具体有什么设备在用。但安装非介入式负荷辨识产品模块之后,电力企业可以更加精细地掌握用电情况。”蒋天仪说。
记者了解到,除了工业企业生产和用户生活的用电负荷精细化管理之外,在各行各业、日常生活等场景下,通过大数据对用电设备负荷、能耗等的详细分析也很有想象空间。比如,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通过监测和分析用户用电情况,可以有效检测两轮电动车入户充电等消防隐患行为,从而有效避免火灾问题。在物业管理和环保用电方面,按规定商业楼宇内夜间严禁住人,传统的办法是安排人为巡检,如今非介入式负荷分析产品就能替代人工进行自动分析和监测等。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等带来的数据量越来越大,很多以前没有利用起来的零散数据,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成熟和应用,可以通过关联和深度分析而产生价值。”蒋天仪认为,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数据安全行业和百姓个人隐私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大数据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需要更多有技术能力的厂商积极创新,让产品更好地落地和应用服务于各行各业,在企业生产效率提升、百姓生活便利的多个方面发挥更大价值。
监制:张宁 李政葳
采访/撰文:李飞 孔繁鑫
后期:刘昊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李松被“双开”******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银行贷款、发行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李松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以权谋私,将银行贷款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松简历
李松,男,汉族,1968年6月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8 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90.08—1995.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
1995.01—1996.05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科长
1996.05—1999.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科长
1999.04—2000.08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科长
2000.08—2003.07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经营处科长
2003.07—2005.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4—2006.07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行长
2006.07—2006.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2006.12—2008.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8.12—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09.01—2013.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
2013.04—2016.0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02—2019.06 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6—2022.05 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22.05—2022.06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22.06—2022.07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2.07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