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山西医科大学:发挥医学专业特长助力抗疫******
山西医科大学1815名师生主动请缨投身校外疫情防控——
发挥医学专业特长助力抗疫
■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疫情防控
“20天里,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和同学们操作复杂的检验仪器,累计完成35万份样本检测。”被派驻到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的气膜方舱实验室营地的志愿者、山西医科大学2022级公共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王元昊说。
12月4日,山西医科大学支援太原气膜方舱实验室营地的43名青年志愿者载誉而归。他们是山西医科大学最后一批返校的青年志愿者,也是山西医科大学众多师生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的紧要关头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积极投身校外疫情防控工作的缩影。
弘扬志愿精神 以行动践行担当
“姐姐,这是送给你的,谢谢你们!”当支援忻州市忻府区抗疫的山医志愿者们接过当地小朋友们亲手制作的写满感谢和祝福的卡片时,惊喜与感动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一幅幅锦旗、一封封感谢信、一个个关爱的眼神、一句句深情的话语……无不表达着群众对师生志愿者工作的肯定和赞许。
志在心中,愿在行动。在社会面临复杂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时,面对地方政府和疾控部门向学校发出支援的请求,山西医科大学广大师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下沉防疫一线,支援各地市疫情防控工作。他们奔赴太原市、晋中市榆次区、忻州市、临汾市等地,走入社区、医院等开展志愿服务,积极投入样本检测、数据录入、环境消杀、电话流调、移动方舱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山医人的初心使命。
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1级研究生李梦玲第一时间参与临汾市疫情防控电话流调工作,询问涉疫人员的活动轨迹,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判断涉疫人员行程轨迹的合理性,利用公安部门的技术手段查明轨迹中不明确的涉疫人员、场所等信息,力求精准溯源。
“这个世上没有超级英雄,不过是无数普通人都在发一分光,然后萤火汇成星河。万众一心,与爱同行,抗疫必胜。”这是山西医科大学2021级公共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聂艳聪支援忻州疫情防控后的体会,也是诸多山医志愿者师生的共同心声。
发挥“智囊”作用 助力联防联控
跟踪山西疫情发展态势,开展流行态势预测,完成多期省内外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分析报告……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山西医科大学发挥高校“智囊”作用,利用大数据研判分析,助力疫情防控,为动态调整防控策略、跟进实施防控措施、及时补短板强弱项等建言献策。
山西医科大学与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签署了“应对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支撑合作框架协议”,全面提升山西省疾控机构防控能力和科研水平。学校教授解军、王彤等人带领的科研团队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山西省卫健委课题、山西省新冠专项课题等,在免疫接种、病毒感染潜伏期、病毒灭活疫苗接种方案等方面,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助力疫情防控。
受国家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委托,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多位专家带领学生对广西北海、海南三亚和四川成都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为当地精准科学防控提供依据,得到国家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的高度肯定,也为把学校早日建成全国一流研究应用型医科大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线上线下齐发力 创新科普助防疫
除了活跃在抗疫一线的志愿者服务团队和潜心钻研战疫情的科研团队,山西医科大学的师生们主动作为,线上线下齐发力,在心理疏导、行为指导、防疫知识传播等方面都效果显著。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校园封控期间师生可能产生的心理压力、不良情绪及突发心理状况,山西医科大学整合心理学、精神卫生学、临床医学学科优势,构建起全周期覆盖、全平台支持、全天候陪伴、全方位育人的心理防疫矩阵,依托附属医院精神卫生专家,融合线上线下、整合各方力量,推出了面向全省高校师生的“医心医疫”心理支持云平台。学校依托“山医心理”微信公众号推出“深夜树洞”窗口,及时为处于心理困扰的学生排忧解难,举办了“战胜考试焦虑手册”主题线上心理健康主题讲座,并通过拍摄一系列微视频,宣传心理放松技巧,守护学生心理健康。
疫情发生以来,山西医科大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培训会、动员会,制作精品共享课程,帮助广大民众认识疫情、了解疫情,做好疫情防护。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微视频拍摄、制作、宣传活动,在各媒体平台播出系列科普宣传微视频42个,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公众普及疫情防控科学知识,用实际行动助力筑牢社会“抗疫”防线。
今年10月以来,山西医科大学先后有1815名师生主动请缨加入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发挥医学专业特长,为国家作贡献,为社会负责任,他们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新时代山医人的使命与担当。近日,山西医科大学向广大返乡学子再次发出了倡议书,号召大家返乡后严格遵守属地防控规定,做好寒假期间的个人防护,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主动担负起医学生的时代使命,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通讯员 侯小宝 皇甫亮 本报记者 高耀彬)